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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】关于2015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

关于2015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公告





有关社会单位,消防职业培训学校:


   为做好我区2015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根据公安部消防局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》(公消[2008]556号)精神和中国消防协会《关于2015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中消协[2014]69号)的要求,现就2015年广西建(构)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   一、鉴定职业工种


   建(构)筑物消防员(3-02-03-04)。


二、鉴定等级


初级、中级。


三、鉴定对象及条件


(一)初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
1、具有一定的表达、学习、分析判断能力;视觉、嗅觉、听觉正常,动作协调、反应迅速,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

2、经过消防职业学校全日制职业教育,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

3、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者。


4、参加初级技能鉴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。


(二)中级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
1、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
2、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

3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(需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)。


4、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

5、参加中级技能鉴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。


   四、鉴定时间地点


(一)全国理论知识统考时间


1、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


(1)2015年1月18日(星期日),组织第一次统考;


(2)2015年4月19日(星期日),组织第二次统考;


(3)2015年7月19日(星期日),组织第三次统考;


(4)2015年10月18日(星期日),组织第四次统考。


2、中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


(1)2015年4月19日(星期日),组织第一次统考;


(2)2015年10月18日(星期日),组织第二次统考。


(二)操作技能考核时间


技能操作考核,根据广西实际确定,拟计划每月底进行一次。


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者可要根据实际,选择参加考试时间。


五、考试地点


(一)理论考试地点


理论考试地点为广西医科大学,如有变更,以当批次考试公告为准。


   (二)实操考核地点


    实操考试地点:南宁市邕武路6号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广西)站进行(广西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原教导大队院内)。


六、报名登记


   (一)报名时间:理论考试全国统考从考前一个月至考试前10天截止,每天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(夏天下午15:00-18:00,双休日、节假日除外)。参加考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安排,选择参加考试时间。


   (二)需要提交和携带材料:


   1、初级


(1)本人《身份证》(复印件<正反面全印>,原件验证后交回);


(2)本人经消防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结业证(复印件<相片和姓名的两页>,原件验证后交回);或者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(工作经历证明审验包含:单位营业执照、用工合同、社保缴费证明)。


(3)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(电子相片)、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;


(4)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》一式2份(见附件一或登录广西消防网信息公告栏下载);


(5)学历证明复印件;


(6)鉴定费240元。


2、中级


(1)本人《身份证》(复印件<正反面全印>,原件验证后交回);


(2)经全日制职业培训学校培训,并取得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证的,需要提供结业证(复印件<相片和姓名的两页>,原件验证后交回);取得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《职业资格证书》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的,需要提供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《职业资格证书》(复印件,原件验证后交回)和工作经历证明(工作经历证明审验包含:单位营业执照、用工合同、社保缴费证明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个人文凭原件及复印件);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的,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、用工合同、社保缴费证明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个人文凭原件及复印件等工作经历证明;取得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,需要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。


(3)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(电子相片)、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;


(4)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》一式2份(见附件一或登录广西消防网信息公告栏下载);


(5)学历证明复印件;


(6)鉴定费290元。


   (三)报名地点:


由消防职业培训学校组织培训的学员,并经鉴定站组织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员,由学校负责组织报名: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,南宁市邕武路6号广西消防总队培训基地院内,联系电话0771-3290360;桂林新丰艺消防消防培训学校,桂林市靖江路1号,联系电话0773-8987988;玉林市澜和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学校,玉林市,联系电话0775-2338006。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社会人员可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广西)站报名,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东葛路111号,联系电话0771-5702061。


七、鉴定方式和考核标准


   (一)鉴定方式


   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、功能测试等方式。考试试题均由中国消防协会统一出题。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。


   (二)考核标准

八、考试要求


(一)参加鉴定考试人员必须携带《准考证》和《身份证》参加考试。如《身份证》遗失,必须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带相片的《户籍证明》原件。


(二)理论考试为纸质闭卷考试,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(如钢笔或圆珠笔、2B铅笔、橡皮擦)外,任何资料、通讯工具和物品均不准带入考场。


九、鉴定查询


   报名或信息查询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:


   (一)电话:0771-5702061


   (二)广西消防网站(www.gx119.gov.cn)信息公告栏目。
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广西)站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4年12月9日